校級商標使用及授權
- 凡欲申請本校校級商標【營利使用】者,不論為校內單位、組織、學生社團或校外機構、公司,均應先向本校申請,經「國立中正大學商標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並簽訂商標授權合約後,方得下載及使用相關圖樣。相關事宜請洽總務處民生服務委員會嚴先生(電話:05-2720411#49107,E-mail:admyzb(at)ccu.edu.tw)。
- 如您為本校校內單位、組織、學生社團或教職員工生,請先確認本次使用是否屬於「國立中正大學商標使用管理要點」第六點第二項所稱之非商業合理使用範圍,例如:
(1) 印製個人名片。
(2) 於學術活動中使用之文件、輸出或簡報檔等。
若屬前述合理使用情形,得依該要點規定免申請、逕行使用。
- 若您欲申請本校校級商標之【非營利使用】,且使用情形涉及大規模對外公開宣傳、長期或大量製作商品,或與校外機構共同推廣活動等,足以影響本校形象或可能被外界視為本校對該活動/機構背書者,無論為校內單位、組織、學生社團或校外機構、公司,請填具「國立中正大學校級商標非營利使用申請書」,送交總務處民生服務委員會,經審查核可後,方得依核准內容使用本校校級商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