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校園停車秩序及通行安全,重申本校車輛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將加強執行違規停車管理措施,敬請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國立中正大學總務處公告
主旨:為維護校園停車秩序及通行安全,重申本校車輛管理規定,並自即日起將加強執行違規停車管理措施,敬請教職員工生配合辦理。
依據:國立中正大學車輛管理要點、國立中正大學自行車管理原則。
規定事項:
一、 停車及行駛基本規範:
(一) 各類車輛(含自行車、電動輔助自行車及微型電動二輪車)進入校園後,應依規定路線行駛並停放於指定停車場(區)或停車格位。
(二) 校園內應遵守速限及交通動線規定,不得占用人行空間或影響通行。
二、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違規行為:
(一) 未依規定區域或種類停放車輛。
(二) 占用專用停車位(如公務車位、身心障礙者專用車位、卸貨車位等)。
(三) 車輛未依規定整齊停放或超出格位。
(四) 未張貼有效通行證或識別證之車輛。
(五) 其他違反本校車輛管理相關規定之情事。
三、 違規處理措施:
(一) 勸導:視現場情形進行口頭勸導。
(二) 取締:開具違規單,違規人應繳付違規處理費。違規處理費逾期未繳納者,終止其通行證權利,未繳清前依本校現場臨時通行規定收費
(三) 處置:視違規情節採取加鎖或拖吊移置至指定處所。
(四) 領回:校區違規車輛經就地加鎖或拖吊者應繳清違規處理費及拖吊(開鎖)費後始予辦理開鎖手續。
四、 權責分工項目
(一) 總務處:統籌制度研擬、政策發布及各項管理措施之督導落實。
(二) 總務處駐衛警察隊:執行校園巡邏、交通秩序維護、違規取締及拖吊作業。
(三) 總務處車輛管理中心:負責通行證核發、違規申訴處理、罰則執行及系統維運。
(四) 各建物管理單位:負責所屬自行車位、公共空間停車秩序之自主管理、宣導與違規通報。
五、 加強執行措施
(一) 總務處即日起將加強重點區域巡查與違規取締。
(二) 請各單位協助向所屬師生、訪客宣導遵守規範,共同維護優質校園環境。
六、 其他事項
本公告如有未盡事宜,悉依本校現行車輛管理要點及自行車管理原則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