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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中正大學總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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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納組相關事務流程

  1. 計畫案開立收據 承辦單位備函稿 → 會簽會計室註記「計畫編號」 → 出納組開立收據 → 呈核
  2. 工本費繳納(申請成績單、補發學生證、宿舍鑰匙等) 出納櫃台已備妥申請書 → 填寫並繳費 → 交教學組或生活事務組辦理。 註:中文成績單直接至教學組投幣列印即可,不需至本組繳費。
  3. 支出 承辦單位申請支出案件 → 會計室、秘書室審核
    • 1萬元以下 → 事務組彙整批號 → 送會計室開傳票 → 出納開立支票 → 事務組撥款
    • 1萬元以上 → 送會計室開傳票 → 出納撥款或開立支票
  4. 各項業務標準作業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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