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國立中正大學總務處

 
:::

保管組常見問題

常見問題


教職員工宿舍

Q1教職員工宿舍
教職員工宿舍何時受理申請?
  • 教職員工宿舍每學期申請1次,約於每年1~2月及6~7月間,確切受理申請時間,總務處保管組會行文至各單位,並公布於學校網頁上。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Q2教職員工宿舍
申請教職員工宿舍須檢附那些資料或證件?
  • 申請教職員工宿舍,其申請表須本人簽章,並檢附下列相關資料:
  1. 申請多房間職務宿舍者須檢附之資料:
    • 本人與配偶皆未經政府輔(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及貸款與安置之切結書。
    • 本人與配偶皆未借住公家眷舍之機關正式證明文件、或配偶之服務機關函知本校其願於獲配本校多房間職務宿舍時放棄其在該機關之公家眷舍之文件。
    • 列入眷口計點之直系親屬未借住公家眷舍、未經政府輔(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及貸款與安置之切結書。
    • 戶口名簿影本。
    • 由提聘單位代為申請宿舍之新聘教師需附【到職報告單影本】。
    • 留職停薪或出國講學、進修者需附【復職證明】。
    • 有無自有住宅切結書。
    • 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2. 申請單房間職務宿舍者須檢附之資料:
    • 由提聘單位代為申請借住宿舍之新聘教師需附【到職報告單影本】。
    • 留職停薪或出國講學、進修者需附【復職證明】。
    • 未獲輔(補)助購置或承購住宅及貸款與安置切結書。
    • 職務需要借住宿舍證明。
    • 有無自有住宅切結書。
    • 身心障礙手冊影印本。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Q3教職員工宿舍
獲配教職員工宿舍後,須於何時完成借住手續?
  • 須於收到獲配宿舍公文7日內,與保管組聯繫辦理宿舍借用契約公證時間,並於文到後15日內辦妥公證手續,遷入所獲配之宿舍居住。如因特殊事故,無法於限期內遷入者,應先報准延期遷入,否則視同棄權。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Q4教職員工宿舍
教職員工宿舍維修責任如何劃分?
  • 依86年12月1日本校第213次行政會議決議:有關借住本校教職員工宿舍,其宿舍維修責任劃分如下:
  1. 學校負責部分:
    • 公共設施。
    • 建築物本身結構(滲水、漏水等)。
    • 天然災害造成之損毀。
  2. 借用人負責部分:
    • 人為損害。
    • 一般性修護(燈管、水龍頭、馬桶、瓦斯熱水器等)。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Q5教職員工宿舍
教職員工宿舍收取多少管理費?
一期有眷教師宿舍 管理費
區分甲式乙式丙式
管理費6,240元5,840元5,440元
二期學人宿舍 管理費
區分甲式乙式
管理費5,840元3,200元
教職員工單身宿舍 管理費
區分甲式乙式丙式
管理費2,800元1,920元1,120元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Q6教職員工宿舍
借用教職員工宿舍是否須繳交押金?又押金及管理費應如何繳交?
  • 依86年6月2日本校第209次行政會議決議:借住本校教職員工宿舍需繳交宿舍押金(多房間職務宿舍10,000元、單房間職務宿舍5,000元)。日後遷出所借宿舍時,如借用之宿舍須雇工清洗復原或家具設備有所損壞,其清潔費及家具設備之修復或重置費用,將自該筆押金中扣除,如所借相關設備皆完好,則該筆押金將無息全數退還借用人。另宿舍押金及管理費則採由出納組自借住人每月之薪津中扣繳方式辦理。

承辦人:徐先生(分機 13510)
代理人:陳小姐(分機 13505)

登入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