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基本工資調升,民國114年1月1日起同步調升非居住者應扣繳18%及6%稅額之所得金額
一、依中華民國勞動部於113年9月19日以勞動條2字第1130148668號公告,自114年1月1日起,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190元、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 28,590 元。
二、自114年1月1日起,各單位申報於同一課稅年度內在臺灣地區居留未滿183天之外籍人士所得時,其全月薪資給付總額超過新臺幣42,885元(每月基本工資新臺幣 28,590 元之1.5倍)者,應按18%扣繳稅額;未超過新臺幣42,885元(含)者,則應按6%扣繳稅額。
如有疑問,請聯繫出納組業務承辦人 陳小姐(分機13302)。
相關連結:勞動部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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